张永咏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法律硕士研究生。曾任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、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、省监狱管理局政委。现任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,省妇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兼职副主席。曾荣获“吉林省三八红旗手”称号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,先后3次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“三等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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